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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依法交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供给提交招标文件截止时刻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交纳税收及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货商依法享用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供给证明材料。新建立企业距招标截止日缺乏30日的,可不供给,以新办企业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
6.未被“信誉我国”网站()、“我国政府收购网”(列入失期被履行人、严峻税收违法案子当事人名单、政府收购严峻违法失期行为记载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收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则条件的信誉记载。(招标文件中无需供给证明材料)
依据《政府收购促进中小企业开展处理办法》规则,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收购,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按要求供给《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项目收购标的按中小企业区分规范所属职业区分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中小微企业划型规范网址:
方法:“我国政府收购网”、“江苏省政府收购网”、“扬州市政府收购网” 、“苏采云”渠道下载。
1.本次收购选用“政府收购处理交易体系(苏采云)”,招标、招标、评标和中标成果发布全程电子化,开标方法为不碰头开标。供货商应当依照《“苏采云”体系供货商操作手册》参与招标活动。如供货商未按要求操作,由此所产生的危险由供货商自行承当。
2.供货商如确认参与招标,可自行下载收购文件及有相关的材料,依照《操作手册》进行注册,收取CA和处理电子签章,并按《操作手册》要求制造、上传电子招标文件,技术上的支撑联系方法:。
4.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化或修正,敬请及时重视“扬州市政府收购网”、“江苏省政府收购网”和“我国政府收购网”发布的信息。
5.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所有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条款,如不满意,则为无效招标。
6.如在开标时刻产生体系溃散等不行预见的状况,形成开评标活动无法正常进行的,将推迟开评标,详细开评标时刻另行告诉。
7.为履行好政府收购履约资金扶持方针,中标/成交供货商可凭政府收购合同处理融资借款,详见江苏政府收购网“政采贷”专栏。
8.本项目严格履行政府收购关于支撑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有关方针规则。如本次收购的产品计帐财政部、国家开展变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等部分发布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政府强制收购规模的,供货商必须在招标/呼应文件中供给所投产品的相关证书(由国家确认的认证组织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以递送招标文件截止时已正式发布的最近一期信息为准,如属政府强制收购产品未供给认证证书的或认证证书供给不全的将视为未实质性呼应收购要求。其他条件相同状况下,本项目优先收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9.供货商关于所投产品的包装应依照“财办库〔2020〕123号《关于印发《产品包装政府收购需求规范(试行)》、《快递纸箱塑料包装政府收购需求规范(试行)》的告诉》”履行。